垃圾排放方法

生活废弃物排放方法

  • 所有垃圾须按各洞所定星期的晚7点~12点之间排放到自家门前。
  • 可用一般重量制规格垃圾袋排放的垃圾
    除食品垃圾、再利用品、大型生活废弃物等之外的生活垃圾。
警告若把食品垃圾、再利用品与一般垃圾混合排放,则会课以罚金。
而且若乱扔垃圾、烟斗,违背生活垃圾排放时间、方法时,会课以 1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。

再利用品排放方法

  • 瓶、罐、合成树脂、废铁(小型)须用透明垃圾袋(30升)排放。
  • 纸类垃圾待收集3公斤以上,装在纸箱或用绳子捆绑后排放。
  • 衣物类、塑料类、胶卷类须分别收集30升以上,装进透明塑料袋或用绳子捆绑后排放。

食品垃圾

  • 去除异物(黑塑料袋、牙签等)、挤除水分、装在专用袋里排放到回收桶。
  • 下列各项不属于食品垃圾。(请用一般垃圾袋排放)
  • 肉类 鸡、牛、猪等肉类的毛及骨头。
  • 鱼贝类贝类的贝壳。
  • 水果类核桃、栗子、花生、菠萝等的硬皮、桃子等核果类的核儿。
  • 一次性茶包去除水分后按一般垃圾处理。

大型生活废弃物排放方法

向居民自治中心(洞事务所)申报。
  • 访问居住地管辖洞事务所进行申报,购买相当于手续费的贴纸并粘贴于废弃物上排放。
  • 利用区厅网站(www.sd.go.kr)
    利用「申请大型废弃物」菜单,结算欲排放的废弃物手续费,打印贴纸并粘贴于废弃物上排放。